Debian 社群契约

版本 1.2 已于2022年10月1日获准通过。

取代于2004年4月26日获准的 版本 1.1,以及于1997年7月5日获准的 版本 1.0

Debian,也就是 Debian 系统的制作成员,制订了 Debian 社群契约 (Debian Social Contract)。契约中 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方针 (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 DFSG) 的部分,原先目的是宣告我们愿意共同遵守的承诺,后来被自由软件社群所采纳,成为 开放源码定义 (Open Source Definition) 的基础。


与自由软件社群订立社群契约

  1. Debian 将始终是 100% 的自由软件

    我们制订一个名为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方针的标准便于我 们判定某项作品自由与否。我们保证 Debian 系统及其附带的软件包遵循这些自由软件的方针。我们将同时支持在 Debian 上开 发及使用自由或者非自由软件的用户。但是,我们决不让这个系统依赖于任何非自 由软件。

  2. 我们将回报自由软件社群

    当我们编写 Debian 系统的新的部件之时,我们将使其遵循 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 方针的理念。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打造最优秀的系统,以 利自由软件得到最广泛的使用及传播。我们将反馈那些作品被 我们系统收录的上游作者,例如缺陷的修正 、改良的意见以及用户的需求等这些信息。

  3. 我们绝不隐瞒问题

    我们将始终把我们整个的缺陷报告数据库开放给公众阅读。 由用户在线提交的报告,将会很快的出现在其他人的眼前。

  4. 我们将优先考虑我们的用户及自由软件

    我们由我们的用户及自由软件社群的需要所导向。我们将优先考虑他们的利益。我 们将在多种计算环境中支持我们的用户的操作需要。我们不反对在 Debian 系统上 使用非自由软件,我们也不会尝试向创建和使用这部分软件的用户索取费用。我们 允许他人,在没有我们的资金的参与下,制造包括 Debian 以及商业软件的增值套 件。为了达成这些目标,我们将提供一集成的、高质量的、100% 自由的软件,而 不附加任何可能阻止在这些方面使用的法律限制。

  5. 哪些作品不符合我们的自由软件规范

    我们明了,某些我们的用户需要使用不符合 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方针的作品。 我们为这些作品,在我们的 FTP 库中留出了contrib以及 non-free目录。在这些目录下的软件包,并不属于 Debian 系统 尽管它们已被配置成可以在 Debian 下使用。我们鼓励光盘制造商阅读这些目录下 的软件的许可证,以判断他们是否可以在光盘中发行这些软件 。所以,尽管非自由软件并非 Debian 系统的一部分,我们仍支持它们的使用,并 且我们为非自由软件提供了公共资源 (诸如我们的缺陷跟踪系统以及邮件列表)。Debian 官方介质可以包含在其他情况下不 属于 Debian 系统的一部分的固件,以使得 Debian 可以在需要此类固件的 硬件上工作。


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方针 (DFSG)

  1. 自由的再次发行

    Debian 组件的许可证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将此软件作为含有 若干不同来源的程序的一套软件集合中的一个组件 用于销售或者捐赠。该许可证不得向诸如此类销售行为的销售方索取 专利费或者其它费用。

  2. 源代码

    程序必须包括源代码,而且必须允许以源代码以及预先编译好的形式发行 。

  3. 作品的衍生

    许可证必须允许对其所属作品的修改以及衍生,而且必须允许这些作品在原始 软件的许可证条款下发行。

  4. 作者源代码的完整性

    许可证只有在允许补丁文件随其所属作品的源代码一同发行,以便在编译时修改程序 的情况之下,方可限制对其所属作品的源代码在发行时的修改行为。 许可证必须清楚表明用已修改的源代码编译而成的软件,是允许发行的。 许可证可要求衍生软件使用有别于原来软件的名称或者版本号。( 这是一种妥协,Debian 组织鼓励所有作者不要限制任何源代码文件或者二进制文件的修改。)

  5. 禁止歧视人士或者组织

    许可证不能歧视任何人士或者由多人组成的组织。

  6. 禁止歧视用途

    许可证不能歧视程序可以被用于的任何特定领域。例如, 许可证不得限制程序用于商业或者基因研究。

  7. 许可证的发行

    程序附带的权利必须适用于程序再次 发行的每一个受众,无需他们再执行一个附加的许可证。

  8. 许可证不能特定于 Debian

    程序附带的权利不能由该程序是否为 Debian 的一部分来决定。如果这个程序从 Debian 中摘取出 来,即使在 Debian 之外但仍然在该程序的许可证条款下使用 或者发行,那么它再次发行的每一个受众都将拥有和那些在该 程序与 Debian 系统结合时被授予的完全相同的权利。

  9. 许可证的规定不得污染其他软件

    许可证不得对其他与此软件一同分发的软件作出任何限制的规定。例如,许可 证不得要求所有与它在同一媒体中一同分发的软件都是自由软件。

  10. 许可证示例

    GPLBSDArtistic 均是我们视为自由的许可证的示例。

我们与自由软件社群订立社群契约的这个概念是由 Ean Schuessler 提出的。本文是由 Bruce Perens 写成初稿,并由其他 Debian 开发者在 1997 年 6 月起长达一个月的电子邮件会议中精炼而成。后来被 收录 作为 Debian 项目所公布的政策。

此后,Bruce Perens 从 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方针中删除特别提到 Debian 的部份,制成了 开放源码定义

欢迎其他组织以这份文档为基础进行衍生和扩写。若您这样做,请注明原文出处 Debian 计划,以表达对我们工作的赞赏和肯定。